有关省属本科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85号),为做好我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教育部专家组对各高校上报的工作方案论证结论,经我厅研究,确定湖北大学等16所省属高校参加201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二、参加201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高校,应对照教育部专家组论证工作方案的总体意见,进一步完善本校工作方案。
三、各参与高校根据本校实际确定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具体项目数。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省财政的资助办法另行通知,各参与高校应按照每个项目平均不低于1万元的标准予以配套资助。
四、各参与高校于9月14日前将申报项目公文、重新修订后的工作方案、本校项目信息表一式1份报至我厅高教处,同时将本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及项目信息表(Excel格式)电子文档发送至hbjytgjc@163.com,由我厅汇总后统一报送教育部备案。
五、省教育厅将依据教育部制订的评价方案,每年11-12月对参加计划的高校组织年度评价,评价结果报教育部高教司备案,评价结果同时作为核定学校第二年国家级计划项目数的重要依据。
二O一二年七月十二日